馬總統宣示土地正義的四大措施能否真正落實?還只是看似回應民意,但卻未能全盤掌握重點,只做半套?第一,以市價徵地,請問誰來認定「市價」?政府認定,被徵收地主會同意嗎?屆時是否因市價認定差異同樣產生抗爭?第二,不動產實價登錄,但區段公布,如此只有業者及政府掌握房價,一般社會大衆只能霧裏看花,這樣是資訊透明了嗎?第三,加徵空地稅,請問空地如何認定?財團業者會如此容易的被認定為空地嗎?更別提地方政府的決心與執行力!?第四,推動住宅法,住宅法內容為何?出售的合宜住宅放入適當嗎?住宅金融與稅制均被相關部會排除有共識嗎?更別提龐雜的住宅法(不像前三措施立法單純)能否在短暫的立法院下會期通過?令人懷疑政府口惠實不致!!希望馬總統宣示不要只是選舉的口號!?大家選前拭目以待!!